尊敬的用户:
中国铁路科技信息网数据库服务系统已于2000年4月12日正式运行。
铁道部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作为铁路科技信息中心,负责铁路科技信息数据库的发布和维护,并且致力于信息资源的开发和数据库建设,可向路内外提供中国铁路文献库、国外铁路文献库、铁路专利数据库、全国科技成果交易库、铁路科技成果库、馆藏图书资料及会议录目录等数据库在线联机检索服务。为了确保数据库的正常运转和更新,特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条件:凡在互联网上的用户均具备访问本所铁路科技信息数据库的条件,也可直接电话拨号进入铁路科技信息网络中心实现访问本所数据库。
二、服务方式:本所铁路科技信息数据库分免费数据库和收费数据库两类。收费数据库的使用原则为先预付资费后使用。本所计算机室负责为用户办理数据库使用注册和电话技术服务,按期更新数据库并保证网络的正常开通。
三、手续:
凡要求使用铁路科技信息数据库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到我所计算机室填报《铁路科技信息数据库用户申请表》(也可直接从此下载,按项目填写。)
计算机室指定专人对申请单位和个人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向我所财务室预交数据库服务费和计算机室注册后,即成为铁路科技信息数据库的正式用户。
计算机室依据申请人提交的《铁路科技信息数据库用户申请表》和我所财务室出具的《铁路科技信息网服务费交迄凭证》为用户注册,开设帐户,提供服务。
手续简图:
| 申请 |
--> |
审核 |
--> |
缴费 |
--> |
确认、开户 |
| (用户) |
(计算机室) |
(财务室) |
(计算机室) |
四、铁路科技信息数据库服务费管理及标准:
我所对使用铁路科技信息数据库的用户采取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计算机室指定专人负责用户的铁路科技信息数据库服务费统计和对外结算,定期通知计次用户所余款项。对不能及时交纳铁路科技信息数据库服务费的用户,停止向其提供数据库服务,直到其按规定交纳服务费为止。
铁路科技信息数据库服务资费标准。
五、用户管理协议:
用户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资源安全的各项规定。
用户应严格保密数据库使用帐号及口令,未经铁道部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允许,不得擅自透露、转让、出借。违者,铁道部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有权终止向其提供的服务,并追究其侵权责任。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铁道部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铁道部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二〇〇〇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一:铁路科技信息数据库目录
| 序号 |
数据库名称 |
服务方式 |
| 1、 |
中国铁路文献库 |
有偿 |
| 2、 |
国外铁路文献库 |
有偿 |
| 3、 |
铁路科技成果库 |
有偿 |
| 4、 |
铁路专利数据库 |
有偿 |
| 5、 |
全国科技成果交易库 |
有偿 |
| 6、 |
铁道图书馆图书目录 |
免费 |
| 7、 |
铁道图书馆英文会议录 |
免费 |
| 8、 |
铁道图书馆资料目录 |
免费 |
附件二:铁路科技信息数据库服务资费标准(注:如以后需要调整资费标准,由所另行文通知。)
|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价格 |
备注 |
| 1、 |
注册 |
为用户开设使用帐号 |
50元/次 |
|
| 2、 |
计次用户 |
按实际检索条数收费 |
5元/条 |
最低预交500元,逐次计扣,可跨年度使用 |
| 3、 |
包年用户 |
2000条以内/年
2000条及以上/年 |
5000元/年
1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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